根据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GPSD)和765/2008法规,2015年11月欧盟共通报了进入欧盟各成员国以及欧洲经济区的223款危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与去年十一月份的数据相比,今年11月份的通报数量增加了38%。


1.通报国
在11月份期间,25个欧盟成员国通过RAPEX系统发布对危险产品的通报。保加利亚、匈牙利、英国、马耳他、西班牙五个国家通报数量达到50%。
2.产品类型
11月份共通报了19类产品,玩具、服装纺织和时尚配件、打火机、机动车、电子电器产品是5类通报最多的产品,占所有通报数量的75%。
3.危害类型
11月份通报涉及13种不同的危害类型,人身伤害、呛噎、化学危害、火灾、勒伤是5种最常见的危害,达到所有通报的83%。
4.来源国家
11月份通报的危险产品,超过一半来自中国(140例,61%),来自欧盟成员国的有28例,占13%,其余产品来自其它不同的国家。
5、采取措施
在11月份,欧盟各国主管部门共对153例通报采取了强制措施,占69%,其余31%则采取各种自愿性措施。其中1例通报产品被同时采取了强制措施和自愿措施。禁售和撤架是最常见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