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 GPSD )和765/2008 法规,2017 11 月欧盟共通报了进入欧盟各成员国以及欧洲经济区的218 款危险产品

与去年11月份的数据相比,今年11月份的通报数量增加了13%

1.通报国

11月份期间,24个欧盟成员国以及挪威通过RAPEX系统发布对危险产品的通报。德国、塞浦路斯、匈牙利、芬兰、法国五个国家通报数量达到所有通报数量的44%

2.产品类型

11月份共通报了21类产品,玩具、机动车、化妆品、服饰纺织品和电子电器是5类通报最多的产品,占所有通报数量的79%

3.危害类型

11月份通报涉及10种不同的危害类型,人身伤害、化学危害、呛噎、电击和火灾是5种最常见的危害,达到所有通报的87%

4.来源国家

11月份通报的危险产品,超过一半来自中国(97,44%),来自欧盟成员国的有60例,占28%,来自其它不同的国家44例产品占20%,还有17例产品(8%)产地未知。

5.采取措施

11月份,欧盟各国主管部门共对118例通报采取了强制措施,占54%,其余96例(44%)则由经济运营者采取各种自愿性措施,还有4例产品同时采取了强制措施和自愿性措施。禁售和撤架是最常见的措施。

所有强制措施中,有12项由海关当局发起,涉及国家为芬兰,匈牙利和意大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