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GPSD)和765/2008法规,2016年11月欧盟共通报了进入欧盟各成员国以及欧洲经济区的193款危险产品。
与去年11月份的数据相比,今年11月份的通报数量减少了13%。
1.通报国
在11月份期间,24个欧盟成员国以及冰岛和挪威通过RAPEX系统发布对危险产品的通报。保加利亚、德国、西班牙、立陶宛、匈牙利五个国家通报数量达到所有通报数量的58%。
2.产品类型
11月份共通报了19类产品,玩具、服装纺织时尚配件、机动车、电子电器、打火机是5类通报最多的产品,占所有通报数量的79%。
3.危害类型
11月份通报涉及13种不同的危害类型,人身伤害、呛噎、化学危害、电击、火灾是5种最常见的危害,达到所有通报的81%。
4.来源国家
11月份通报的危险产品,超过一半来自中国(105例,54%),来自欧盟成员国的有41例,占21%,来自其它不同的国家21例产品占12%,还有13%的产品产地未知。
5、采取措施
在11月份,欧盟各国主管部门共对126例通报采取了强制措施,占65%,其余64例(33%)则由经济运营者采取各种自愿性措施,还有3例产品同时采取了强制措施和自愿性措施。禁售和撤架是最常见的措施。
所有强制措施中,有26项由海关当局发起,其中芬兰3项,西班牙2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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