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GPSD)和765/2008法规,2016年4月欧盟共通报了进入欧盟各成员国以及欧洲经济区的162款危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与去年4月份的数据相比,今年4月份的通报数量减少了5%。

1.通报国
在4月份期间,23个欧盟成员国以及挪威、冰岛通过RAPEX系统发布对危险产品的通报。西班牙、德国、法国、塞浦路斯、匈牙利五个国家通报数量达到65%。
2.产品类型
4月份共通报了19类产品,玩具、机动车、服装纺织和时尚配件、电子电器、化妆品是5类通报最多的产品,占所有通报数量的78%。
3.危害类型
4月份通报涉及12种不同的危害类型,人身伤害、呛噎、化学危害、电击、火灾是5种最常见的危害,达到所有通报的81%。
4.来源国家
4月份通报的危险产品,大约一半来自中国(81例,50%),来自欧盟成员国的有45例,占28%,其余产品来自其它不同的国家。

5、采取措施
在4月份,欧盟各国主管部门共对90例通报采取了强制措施,占56%,其余71例(44%)则采取各种自愿性措施。禁售和撤架是最常见的措施。所有强制措施中,有28项由海关当局发起,芬兰1项,匈牙利3项、西班牙2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