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因与欧盟RoHS类似,被业内称为中国RoHS2.0,替代之前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
中国RoHS旨在控制和减少电器电子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促进电器电子行业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鼓励绿色消费,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中国RoHS要求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设计、生产过程中,通过改变设计方案、调整工艺流程、更换使用材料、革新制造方式等限制使用电器电子产品中的有害物质的技术措施;
2.设计、生产、销售以及进口过程中,标注有害物质名称及其含量,标注电器电子产品环保使用期限等措施;
3.销售过程中,严格进货渠道,拒绝销售不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电器电子产品;
4.禁止进口不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电器电子产品。
中国RoHS发展历程
2006/2/28 |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发布 |
2007/3/1 |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
2008/10/9 |
工信部制定《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制定程序》 |
2009/9/29 |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第一批)》公示 |
2009/11/17 |
SJ/Z 11388-2009《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通则》发布 |
2009/11/30 |
《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通则》常见问题回答 |
2010/5/18 |
《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实施意见》发布 |
2010/7/16 |
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首次征求意见 |
2011/8/25 |
第一批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目录 |
2012/6/4 |
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 |
2014/12/30 |
工信部宣布《电子电器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SJ/T 11364-2014)暂缓实施 |
2015/5/18 |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
2016/1/6 |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控制使用管理办法》发布 |
2016/5/16 |
实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控制使用管理办法》的常见问题答疑发布 |
201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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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3 |
工信部发布中国RoHS配套标准《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SJ/T 11364-2014的标准修改通知单 |
2017/6/22 |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CESI)在北京召开《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实施意见》及相关文件的征求意见讨论会,就《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自愿性认证实施规则》(征求意见稿)、以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企业符合性声明规范》(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内容进行研究和讨论。 |
2017/6/29 |
工信部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及《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的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28日。 |
2018/3/12 |
2018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的公告,且此两项标准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后施行。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4509607/c6086973/content.html?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 |
中国RoHS实施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