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7日,欧盟官方公报上刊登一则欧盟委员会建议书(EU)2017/84,就食品和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中的矿物油碳氢化合物(MOH)的监管作出指示。
矿物油是原油或煤炭、天然气及生物质能经过物理分离和化学转化过程所形成的烃类混合物,其成分构成非常复杂,主要包含由直链、支链及环状组成的饱和烃矿物油(MOSH)及由聚芳烃化合物组成的芳香烃矿物油(MOAH)。矿物油可通过环境污染、食品加工机械的润滑油、生产助剂、食品添加剂和食品接触材料等途径进入食品。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被认为对人群矿物油暴露贡献度最大。
根据(EU)2017/84,欧盟委员会给出以下建议:
1.2017及2018年期间,各成员国食品运营者以及食品接触材料的制造商、加工商和经销商和其他相关组织应积极参与,监控食品中MOH的存在。监控对象包括动物油脂、面包和面包圈、烘焙食品、早餐麦片、糖果(包括巧克力)和可可、鱼肉、鱼产品(鱼罐头)、供人类食用的谷物、冰激凌和甜点、油料、面食、谷物产品、豆类、香肠、坚果、植物油以及用于这些食品的食品接触材料。
2.为确保该建议的统一实施,并得到可靠的且可对比的结果,应遵循欧盟参考实验室(EU-RL)制定的相应指南施行。目前该指南尚未形成,成员国应与EU-RL共同协作,根据分析能力发展的需要制定指南。
3.成员国应根据委员会法规(EC)No333/2007要求进行食品及预包装取样。对食品接触材料的取样应参考指南,针对特定材料或制品选择合适的方法。如有明确迹象证明供应链中其他食品接触材料的使用(如贮存和处理过程)也会导致MOH存在,则也应进行考察。预包装食品的取样应该重点关注接近最小耐久期、且在较为温暖的环境下贮存及处理的产品。
4.应按照销售情况对样品分析。对于预包装食品,MOH的分析应该取决于食品及食品接触材料。尤其要注意MOSH和MOAH的差异,对分析结果进行解释,以确保生成的数据可靠且可对比。成员国可请求欧盟食品接触材料参考实验室(EU-RL)的技术支持来分析食品及食品接触材料中MOSH和MOAH的存在情况。
5.如在食品中检测到MOH的存在,成员国应进一步调查食品商业机构以确定可能的来源。这些调查应尽可能覆盖会影响或控制污染的食品经营者运作系统(如生产和处理方法、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或相似的系统和污染防治实施措施)。
6.如在食品接触材料中检测到MOH或MOH来源于食品接触材料,成员国应收集食品接触材料的数据(包括包装材料的种类和组成、功能阻隔层的存在和包装食品的保质期等),并对指南中指出的食品接触材料的制造商、加工商和经销商进行进一步调查(如食品接触材料的生产和处理方法,以及委员会法规(EC)No 2023/2006良好的生产规范要求的文件)。
7.成员国、食品行业经营者、食品接触材料的制造商、加工商和经销商及其他相关团体,应该于2017年10月1日及2018年10月1日前,向欧盟食品安全署(EFSA)提供监测数据。最后的结果需在2019年2月28日前提供。2016年发生的数据应尽快以相同模式提交。
目前欧盟在塑料法规(EU) No 10/2011规定了部分涉及矿物油的塑料用添加剂的要求;瑞士法规明确印刷油墨中的MOAH矿物油为未经安全评估物质且迁移量应小于0.01 mg/kg;2014德国BMELV & BfR发布立法草案,规定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回收纸)中矿物油的迁移限制,MOSH≤24mg/1kg纸或纸板,MOAH≤6mg/kg纸或纸板。
本次监控措施的结果将在很大程度上推动欧盟食品接触法规体系中对矿物油立法,降低食品接触材料带来的矿物油迁移和污染风险。希科检测将持续关注欧盟食品接触法规体系动态,为企业出口相关产品提供咨询、建议及检测解决方案。
|相关链接:(EU)201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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