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通报对童车等3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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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至8月,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童车等3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涉及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电工及材料等6类产品。

本次共抽查2148家企业生产的2160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21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9%。其中,童车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低于5.0%;运动(休闲)服装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5.0%至10.0%之间;童鞋不合格产品检出率高于10.0%。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童车的特定元素的迁移和机械物理性能不合格,童鞋的重金属总含量、邻苯二甲酸酯和小附件抗拉强力不合格,运动(休闲)服装的pH值和纤维成分含量不合格等。

部分产品抽查结果分析:

(一)童车。

抽查对象:抽查了8个省(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产品,包括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其他玩具车辆5类产品。

抽查项目:重点对产品的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产品标志和使用说明等方面的13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其中,抽查的20批次儿童三轮车,有3批次产品出现不合格,主要问题为特定可迁移元素铬、铅超标,把立管项目不合格,车体上无警示说明;抽查的22批次儿童自行车,有2批次产品分别在适用年龄范围和地面间隙项目出现不合格;抽查的31批次儿童推车,有1批次产品包装箱上没有标明产品的适用年龄和体重。

(二)童鞋。

抽查对象:抽查的童鞋产品包括儿童皮鞋、儿童旅游鞋、皮凉鞋、布面童胶鞋等。

抽查项目:重点对外观、有害物质、安全和物理性能等方面的3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经检验,有13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涉及耐磨性能、可拆卸的附件/可拆卸或经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后脱落的小附件、小附件抗拉强力、勾心标志、勾心长度下限值、勾心纵向刚度、重金属总含量/可萃取的重金属(铅、镉、砷)、邻苯二甲酸酯等8个项目。其中,重金属总含量的项目有2批次不合格;有2批次产品的小附件抗拉强力、3批次产品的邻苯二甲酸酯项目不合格,这两个项目均是根据2016年1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GB 30585-2014《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较往年增加的项目。

(三)运动(休闲)服装。

抽查对象:包括运动服装、休闲服装和泳装3种产品,

抽查项目:对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纤维成分含量、色牢度、耐氯化水(游泳池水)拉伸弹性回复率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经检验,被抽查产品的重要安全性项目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和甲醛含量两个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3批次产品pH值超出标准允许范围;1批次产品耐光、汗复合色牢度低于标准要求;7批次产品的纤维成分含量不合格,纤维成分实测与明示名称不相符或纤维含量实测值与明示值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

希科检测提醒,近年来国家对童车、童鞋等产品的抽查逐渐向安全性能转移,更加关注对化学项目的符合性检查。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部门将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相关企业应注意对产品进行送检,确认化学安全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避免产品抽查不合格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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