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晶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DOE衍射光学元件设计及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晶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DOE衍射光学元件设计及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晶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3.19-2024.4.1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20651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