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消费品安全法》立法启动会在京召开,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国家质检总局等多个部门的相关人士,以及法学界数位专家参加了会议。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消费品安全法律。质检总局副局长梅克保在会上介绍,开展消费品安全法立法研究,就是要从制度设计上强化对消费品安全的监管,减少和防止消费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公布了消费品安全法的起草工作计划,初步定为三个阶段:今年11月至2014年6月,收集国内外资料和进行调研工作,拟定起草大纲,召开座谈会对大纲进行论证和修改;
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邀请有关立法机关、专家学者、监管部门、行业企业和消费者对有关问题进行研究论证,拟定正式草案;
2015年7月至2015年2月,就草案有关重点问题进行研究,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进行深入探讨,形成送审稿,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提请国务院法制办审查并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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