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4日,土耳其新玩具安全法规在土耳其政府公报上发布(29847号),原法规2013年10月份发布的28807号随之废除。除市场监督和检查过程外,土耳其新玩具安全法规将完全采用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由土耳其海关和贸易部组织执法,并将在发布6个月后正式生效。
土耳其新玩具安全法规包含一系列重要要求,包括EC符合性声明(DOC),关于化学性能、物理机械性能、阻燃性能和电气性能的要求,经营者义务,技术文档,致癌、致突变、致生殖毒性物质(CMRs)的使用,欧盟协调标准。
此前,未在土耳其玩具安全法中规范的甲酰胺、部分防腐剂、双酚A(BPA)和阻燃剂等,都会在新玩具安全法规中加以要求。
相比于2013年28807号法规,新玩具安全法规有如下变更:
项目 |
新要求 |
化学安全要求 |
对66种致敏芳香剂的要求,限量为100mg/kg; |
CMRs物质 |
1A,1B或2类CMR物质限制或禁止用于玩具部件; |
化妆玩具 |
须符合2005年25823号化妆品法规的组成和标签要求 |
经营者义务 |
制造商、授权代表、进口商和分销商的义务; |
EC符合性声明(EC DOC)和技术文档 |
由制造商编制并在投放市场后保留10年 |
安全评估 |
玩具投放市场前,制造商进行化学性能、物理性能、机械性能、电气性能、阻燃性能、卫生性能和放射性危害等的安全评估; |
物质或混合物 |
符合2013年28848号危险物质分类、标签和包装要求 |
玩具安全标准 |
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的协调标准可用来验证符合性 |
希科检测提醒,明年4月份起,出口土耳其的玩具产品将面临更为严格的要求,出口玩具企业务必在此之前确认好相关技术指标,以及解决方案,并在产品出口前做好产品检测以确认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