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国卫办食品函〔2017〕1096号,制定了《2017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有关单位需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标准起草工作。
此次立项计划将修订4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制定1项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新标准以及2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检测方法。详细信息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制定/修订 |
承担单位 |
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GB 31604.1-2015 |
修订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2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4806.9-2016 |
修订 |
宁波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
3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7-2016 |
修订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北京市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所、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4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和制品》GB 4806.8-2016 |
修订 |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宁波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 |
5 |
食品接触用玻璃纸 |
制定 |
北京市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所、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 |
6 |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5-亚乙基-2-降冰片烯迁移量的测定 |
制定 |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
7 |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溶剂残留量的测定 |
制定 |
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希科检测提醒相关企业关注食品接触材料国家安全标准制修订状态并及时应对,有效防范后续风险。
|相关链接:2017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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