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指令豁免条款获8项修订,其中包括2项汞用途和6项铅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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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官方公报5月20日消息,2011/65/EU(RoHS 2.0)正式获8项修订,其中包括2项汞用途和6项铅用途,并将在6月2日开始正式生效。修订内容如下:
  1. 2014/69/EU指令附件IV(特定医疗以及监控设备的豁免条款)中新增第40条:
豁免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用额定交流电压125伏以下或直流电压250伏以下介电陶瓷电容器中的铅。
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该日期后,在2021年1月1日前投放市场的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中的配件仍旧享受豁免。
  1. 2014/70/EU指令附件IV(特定医疗以及监控设备的豁免条款)中新增第39条:
微通道板(MCPs)中的铅,被豁免产品必须具有至少下列的一种性能:
(a)电子或离子检测器的空间不超过3mm/MCP(探测器厚度+MCP安装空间),总计最多不得超过6mm,且未见能够产生更多空间的科学可替代技术;
(b)电子或离子检测的二维空间分辨率,至少包含以下一种情况
(i)响应时间小于25ns;
(ii)样品暴露区域大于149mm 2
(iii)乘法因子大于1,3 × 103.
(c) 电子或离子检测响应时间小于5ns;
(d)电子以及离子检测的样品检测区域大于314mm 2
(e)乘法因子大于4.0 × 107.

豁免截止日期如下:
  1. 医疗器械及监控设备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1日;
  2.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1日;
  3. 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1日。

  1. 2014/71/EU指令附件IV(特定医疗以及监控设备的豁免条款)中新增条款38
用于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和x射线系统的大面积裸片堆叠元素(每个接口超过500个内连线)的单界面焊料中的铅。
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前投放市场的CT和X-射线系统中的配件允许在2019年12月31日后使用。

  1. 2014/72/EU指令附件III(豁免清单)中新增第41条:

41 豁免电气和电子元件的焊料和最终表面材料,以及点火模块和其他电气和电子发动机控制系统(由于技术原因,必须直接安装在曲轴箱或手持内燃机汽缸内的)中使用的印刷电路板表面材料中铅 豁免至2018年12月31日
  1. 2014/73/EU指令附件IV(特定医疗以及监控设备的豁免条款)中新增第37条:
豁免电导率测定用镀铂的铂电极中铅,且至少满足以下一个要求:
  1. 用于实验室测试位置浓度的,电导率范围覆盖超过1个数量级(举例:范围在0.1mS/m-5 mS/m质检)的宽量程测量
  2. 测量溶液且精度在+/-1%的样本范围以及高耐腐蚀性的电极,要求如下:
  1. 溶液酸度ph<1的;
  2. 溶液碱度ph>13的;
  3. 含有卤素气体的腐蚀性溶液
  1. 必须由便携式仪表体现的,导电性的测量值大于100 mS/m。
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1. 2014/74/EU指令附件IV(特定医疗以及监控设备的豁免条款)中新增条款36
豁免用于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中除了C-压顺应针之外连接系统使用的铅
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2021年1月1日前投放市场的工业监控设备配件仍可使用。

  1. 2014/75/EU指令附件IV(特定医疗以及监控设备的豁免条款)中新增条款35
豁免在2017年7月22日之前投放市场的,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中使用的背光液晶显示器用冷阴极荧光灯(CCFLs)中汞(每盏灯不超过5毫克)
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1日。

  1. 2014/76/EU指令附件III(特定医疗以及监控设备的豁免条款)中新增4g):

4(g) 豁免用于标志、装饰或建筑,以及专业照明和轻工艺术品的手工制作发光放电管(HLDTs)中的汞限量如下:
(a)20mg每电极对+0.3mg每cm灯管长度,但不得超过80mg,针对暴露在20℃以下使用的户外以及室内的应用设备。
(b)15mg每电极对+0.24mg每cm灯管长度,但不得超过80mg,针对所有其他的室内设备。
直至2018年12月31日



相关链接:
欧盟官方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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