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9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关于水杨酸己酯(CAS/EC No. 6259-76-3/228-408-6)的初步意见(SCCS/1658/23),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 1 月 12 日。
SCCS的评估结论如下:
(1)根据所提供的数据,并考虑到CMR Cat.2分类(将在Reg. 1272/2008的附录VI中引入),SCCS是否认为水杨酸己酯在达到档案中的最大使用浓度时是安全的?
根据所提供的数据,并考虑到潜在内分泌干扰性质相关的问题,SCCS认为在本意见的表1中所提供的最大浓度下使用水杨酸己酯是安全的。
表1 提交档案中的化妆品中水杨酸己酯最大使用浓度
产品类别,身体部位 |
最大使用浓度 |
水醇基香精 |
2 |
淋洗类产品 |
0.5 |
驻留类产品 |
0.3 |
口腔护理产品(牙膏和漱口水) |
0.001 |
(2)SCCS对于在化妆品中使用水杨酸己酯是否有其他的科学担忧?
SSCCS的任务并未涉及环境方面。因此,本次评估并未涵盖水杨酸己酯对环境的安全性。
由瑞旭集团自主研发的中国化妆品原料法规数据库(妆合规)查询信息显示:水杨酸己酯已纳入中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且驻留类产品最高历史使用量为0.24%。
SCCS/1658/23:https://health.ec.europa.eu/system/files/2023-11/sccs_o_28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