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5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关于邻苯基苯酚(CAS/EC No.90-43-7/201-993-5)和邻苯基苯酚钠(CAS/EC No.132-27-4/205-055-6)的最终意见(SCCS/1669/24) 关于邻苯基苯酚、邻苯基苯酚钠的初步安全意见发布于2024年8月1日。
SCCS得出以下结论:
1.根据所提供的数据,SCCS认为邻苯基苯酚用作防腐剂在淋洗类化妆品中的最大安全浓度为0.2%,在驻留类化妆品中最大安全浓度为0.15%。邻苯基苯酚和邻苯基苯酚钠同时使用时,在驻留类化妆品中的最大浓度不得超过0.15%,在驻留类化妆品中的最大浓度不得超过0.2%。
2. 根据所提供的数据,SCCS认为邻苯基苯酚钠用作防腐剂在淋洗类化妆品中的最大安全浓度为0.2%,在驻留类化妆品中最大安全浓度为0.15%。邻苯基苯酚钠和邻苯基苯酚同时使用时,在驻留类化妆品中的最大浓度不得超过0.15%,在淋洗类化妆品中的最大浓度不得超过0.2%。
由瑞旭集团自主研发的中国化妆品原料法规数据库(妆合规)查询信息显示:邻苯基苯酚、邻苯基苯酚钠在化妆品中用作防腐剂,已纳入中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版)以及准用防腐剂清单。邻苯基苯酚、邻苯基苯酚钠在化妆品中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为0.2%(以苯酚计)。
SCCS/166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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