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4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关于征求二苯酮-4(Benzophenone-4, CAS No. 4065-45-6, EC No. 223-772-2)的最终安全意见(SCCS/1660/23)。关于二苯酮-4的初步安全意见发布于2023年12月15日。
最终结论如下:
1、鉴于提供的数据,并考虑到二苯酮-4的潜在内分泌干扰特性,SCCS是否认为二苯酮-4用作防晒剂在化妆品中的最高安全使用浓度为5%?
根据安全评估,并考虑到苯酮-4潜在的内分泌干扰特性所引起的关注,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认为,苯酮-4作为紫外线过滤剂,在防晒霜、面霜和护手霜、口红、防晒喷雾剂和泵式喷雾中的使用浓度最高可达5%,无论是单独使用还是混合使用(基于确定性的综合暴露评估),都是安全的。
2、另外,SCCS认为二苯酮-4在化妆品中的最高安全使用浓度是多少?
任何额外使用苯酮-4的情况,比如作为暴露于光线下化妆品配方的稳定剂,都应保持在上述提到的浓度范围内(即5%),包括作为紫外线过滤剂的用途。
3、针对二苯酮-4在化妆品的使用,SCCS是否有进一步的科学性关注?
SCCS的任务要求并不涉及环境方面。因此,这项评估并未涵盖苯酮-4对环境的安全性。
由瑞旭集团自主研发的中国化妆品原料法规数据库(妆合规)查询信息显示:二苯酮-4在化妆品中用作光稳定剂、紫外吸收剂、紫外过滤剂,已纳入中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版),列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准用防晒剂清单,用作防晒剂时二苯酮-4和二苯酮-5的最高允许使用浓度总量为5%(以酸计)。
SCCS/16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