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欧盟拟议新增2项SVHC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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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日讯,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ECHA)提议将以下2种化学物质列入SVHC清单,现处于公众咨询期,咨询期持续至2024年4月15日。在此期间,所有利益相关方均可向ECHA提交反馈和意见。

物质名称

CAS号

EC号

提议国

提议理由

常见用途举例

过氧化二异丙苯

80-43-3

201-279-3

挪威

生殖毒性

(第57(c)条)

用于单体聚合的引发剂,高分子材料的硫化剂、交联剂、固化剂、

阻燃添加剂等

磷酸三苯酯

115-86-6

204-112-2

法国

内分泌干扰特性

(第57(f)条-环境)

用于工程塑料及酚醛树脂积层板的阻燃增塑剂;合成橡胶的柔软剂

瑞旭提醒

SVHC物质一般为CMR 1A/1B;PBT;vPvB;有证据表明有同样危害的物质(比如内分泌干扰物)。SVHC物质常被视为欧盟REACH法规授权物质清单的潜在候选者,一旦该物质被列入SVHC清单,其最终被纳入授权清单的可能性也极大增加。

产品中含有SVHC时,企业需履行的责任及义务:

1、作为物质进行销售时,需向下游用户提供SDS。

2、作为混合物(配制品)中的一种物质,当此物质含量≥0.1%时,需向下游用户提供SDS。

3、在物品中SVHC质量百分比>0.1%时,需向物品接受者或应消费者要求,在45日免费提供可获取的充足信息,包括物质名称及其含量等。

4、单种SVHC在物品中质量百分浓度超过0.1%,且年出口量大于1吨的,则需在列入后的6个月内完成向ECHA通报的义务。

5、按照欧盟WFD指令,物品中含量超过0.1%的SVHC物质需做SCIP通报。

瑞旭集团将为您持续关注ECHA的更新动态。

完整REACH高关注物质(SVHC)清单可通过瑞旭集团研发的全球化学品名录查询工具(GCIS)免费查询。查询地址:全球化学品名录查询-G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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