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7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指令(EU)2019/698,修订有关化妆品第(EC)1223/2009号法规的附件III和附件V。该指令将于2019年5月26日生效。指令应具有全部约束力,并直接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
指令(EU)2019/698内容如下:
- 自2019年11月27日起,除保护性化妆品之外,不符合本条例限制规定的含有1-(4-氯苯氧基)-1-(咪唑-1-基)-3,3-二甲基-2-丁酮的化妆品不得投放于欧盟市场。自2020年2月27日起,除保护性化妆品之外,不符合本条例限制规定的含有1-(4-氯苯氧基)-1-(咪唑-1-基)-3,3-二甲基-2-丁酮的化妆品不得在欧盟市场上获得。
- 自2019年11月27日起,不符合本条例限制规定的含有1-(4-氯苯氧基)-1-(咪唑-1-基)-3,3-二甲基-2-丁酮的保护性化妆品不得投放于欧盟市场。自2020年2月27日起,不符合本条例限制规定的含有1-(4-氯苯氧基)-1-(咪唑-1-基)-3,3-二甲基-2-丁酮的保护性化妆品不得在欧盟市场上获得。
法规(EC)No 1223/2009的附件III新增以下条目:
参考编号 |
物质信息 |
限制 |
|||||
化学名称/INN/XAN |
常用成分表名称 |
CAS号 |
EC号 |
产品类型,身体部位 |
待用制剂的最大浓度 |
其他 |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310 |
1-(4-氯苯氧基)-3,3-二甲基-1-(咪唑-1-基)-2-丁酮 |
甘宝素 |
38083-17-9 |
253-775-4 |
洗去型去屑洗发水 |
2.0% |
用于抑制产品中微生物生长以外的目的。该目的须在产品的介绍中明确表示。 |
参考编号 |
物质信息 |
条件 |
|||||
化学名称/INN/XAN |
常用成分表名称 |
CAS号 |
EC号 |
产品类型,身体部位 |
待用制剂的最大浓度 |
其他 |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32 |
1-(4-氯苯氧基)-3,3-二甲基-1-(咪唑-1-基)-2-丁酮 |
甘宝素 |
38083-17-9 |
253-775-4 |
(a)洗发水 (b)面霜 (c)足部护理产品 (d)洗去型洗发水 |
(a) 0.2% (b) 0.2% (c) 0.2% (d) 0.5% |
OJ发布指令(EU)2019/698修订化妆品法规附件III和附件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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