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环境保护署(EPA)发布了纹身墨水指南,旨在帮助艺术家以及墨水生产者确保消费者不会被暴露在相关的健康危害下。
该指南将指出如何针对墨水使用做出相关的安全评估,如何给出正确的标签以及不得在墨水中使用何种物质。
丹麦政府此前曾一度敦促欧盟委员会制定相关纹身墨水的共同规范。2012年,丹麦EPA曾要求制定相关欧盟法规以禁用纹身墨水中的致癌化学物质并实施一个国家层面上的禁令。EPA表示,在此前的一些调查中发现,偶写颜色的纹身墨水中含有危险水平的偶氮染料以及多环芳烃(PAHs)。
从丹麦环境部门得知,丹麦目前致力于递交欧盟纹身规则,丹麦EPA表示,有望在2015年颁布纹身墨水限制规则。
希科检测提示:虽然目前并未有专门的纹身墨水法规来管控墨水中的有害物质,但目前欧盟Rapex召回系统中已有纹身墨水召回案例,且召回频率不低,其召回依据为欧盟理事会2008年颁布的决议,ResAP (2008),该决议中给出了纹身墨水限制的多类有害物质限量,比如:重金属、偶氮染料等。
所以即使在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条文的情况下,相关厂家也需要做好纹身墨水中有害物质的应对。在正式法律文件颁布前,出口到欧盟的纹身墨水可依照ResAP (2008)来进行符合性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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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纹身墨水指南文件下载
ResAP(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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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将于2015年颁布纹身墨水管控条例,丹麦颁布相关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