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非政府组织呼吁限制玩具中的苯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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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欧盟一非政府组织(Anec)呼吁修订玩具安全指令(TSD),在附件II附录C中新增苯胺的含量限制,对36岁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以及可被儿童放入口中的玩具产品中苯胺的进行管控。

苯胺,化学式C 6 H 7 N,CAS号62-53-3,是最重要的胺类物质之一。主要用于制造染料、药物、树脂,还可以用作橡胶硫化促进剂等,其本身也可作为黑色染料使用。在欧盟,苯胺被归类为2类致癌、致突变物质和1类皮肤敏感物质,根据已有的测试结果及报告,有些婴儿产品中的苯胺浓度甚至高达1200mg/kg。

本次Anec建议:
1、REACH法规中对布或皮革制玩具中偶氮染料释放的致癌芳香胺清单中新增苯胺,限量为30mg/kg;
2、ISO 17234-1和EN 14362分别给出的对于皮革和纺织品中芳香胺的检测方法,应该进行更新以能够检测苯胺;
3、EN 71-1指画颜料对于苯胺的限量10mg/kg和从偶氮染料中释放的苯胺30mg/kg应适用于所有的液体玩具。

在现行的的法规中,欧盟REACH法规对玩具中的苯胺没有限制要求;玩具安全指令中,苯胺属于要禁止使用的2类致癌物质的2类致基因突变物质;EN 71-9:2005+A1:2007有机化合物中对苯胺的限量为5mg/kg,适用于布或皮革制成的供3岁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EN 71-7:2014指画颜料对苯胺的限量为10mg/kg,偶氮染料中释放出的苯胺不超过30mg/kg。

Anec还建议将布或皮革制玩具中苯胺的限量延展到其他玩具材料,并考虑制定用于玩具的着色剂和其他物质中苯胺的限量。

希科检测提醒,去年玩具安全指令的附录C又新增了5种限制物质至总量9种,同时去年12月21日,玩具安全指令对于TCEP、TCPP、TDCP和双酚A四种物质的限量也开始正式实施,如将苯胺加入附录C,则玩具安全指令附录C的限制物质达到10种,玩具出口企业应提起警惕。

【ENGLISH VERSION】

相关链接:
Anec的限制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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