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PA新规:强化管制永久化学品PF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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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8日,根据毒性物质管制法(TSCA),美国环境保护局(EPA)宣布了一项重要的新规,要求全氟和多氟烷基类化合物( PFAS)的制造商提供更多信息,以更好地进行监管。全氟和多氟烷基类化合物( PFAS)是一大类化学性质非常稳定的有机氟化物,具有防水、防污和绝缘性能好等优点,在食品包装、电子电器、皮革和服装、建筑和家用产品、消防和医疗用品等工业制造领域中应用尤为广泛。然而PFAS具有持久性和迁移性,在环境中难以降解,也被称为“永久化学品”, 给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

根据新规定,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曾制造(包括进口)PFAS或含有PFAS物质的产品的的人员,必须向EPA报告有关PFAS的各种信息,包括用途、生产量、处置、暴露和危害等。不过,一些物质如用于农药、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化妆品或医疗器械等用途的PFAS将免于此通报规定。这一规则将于2023年11月13日生效。

根据EPA发布的40 CFR Part 705,其中PFAS定义如下:

(1) R–(CF2)–CF(R′)R″,其中 CF2 和 CF 部分均为饱和碳原子

(2) R–CF2OCF2–R',其中 R 和 R' 可以是 F、O 或饱和碳原子

(3) CF3C(CF3)R'R”,其中R'和R”可以是F或饱和碳原子

美国环保局已确定,自2011年以来,已知至少有1462种PFAS在美国制造或使用,将受到最终规则的约束,从而更好地获取该机构为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这些化学品影响所需的重要数据。

根据规定,自2011年以来曾制造(包括进口)PFAS的企业,必须在最终规则生效后的18个月内向EPA提供信息。而对于仅报告进口含有PFAS物质的产品的小型企业,必须在最终规则生效后的24个月内提供信息。不遵守规则的企业将面临民事处罚。

此外,2023年10月20日,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最终制定了规则,提供更详细的毒性释放清单(Toxics Release Inventory)中的PFAS报告。

通过取消一项豁免规定,改进了对PFAS在毒性释放清单(TRI)上的报告,以更全面地监测这些永久化学品。这项规定取消了工厂在使用低浓度PFAS时避免报告相关信息的权利,因为PFAS通常以低浓度在各种产品中使用。通过这一改变,EPA将获得更全面的PFAS数据,以更好地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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