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加州行政法办公室(OAL)批准了关于罐装和瓶装食品及饮料的BPA暴露警告要求的正式规则,替代今年4月份颁布生效的紧急条例。2017年1月1日起该正式规则开始生效,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原紧急条例一直有效。
与之前的紧急条例相比,本次发布的正式规则最重要的区别在于,企业需要向加州环境卫生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提交一份清单,罗列所有需要符合该警告要求的、在罐子衬里和瓶子密封件生产过程中有意添加BPA的所有产品。该正式规则的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0日。
美国加州65合规过程复杂繁琐,希科检测建议企业选择权威的检测机构获取专业的建议及解决方案。
|时间表:
紧急条例提议:2016年3月17日,加州要求必须对含有BPA的罐装或瓶装食品饮料进行相关警告标识
紧急条例修订:2016年4月1日,OEHHA修订加州65 BPA警告内容
紧急条例正式生效:2016年4月18日,加州65关于BPA的紧急条例正式生效
紧急条例有效期延长:2016年10月,加州65关于BPA的紧急条例有效期延长
正式规则发布:2016年11月30日,正式规则文本查看
正式规则生效:2017年1月1日
|我们的服务:加州65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