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杯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相关质检机构对本市生产的纸杯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计抽查产品 18批次,经检验,不合格4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QB 2294《纸杯》、GB/T 27590《纸杯》、GB 968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11680《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食品用纸制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容量偏差、渗漏性能、杯身挺度、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脱色试验、重金属(以Pb计)、铅(以Pb计)、砷(以As计)、荧光性物质:(254nm及365nm)、大肠菌群(MPN/100g)、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
金属容器制品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相关质检机构对本市生产的食品用金属容器制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计抽查产品12批次,经检验,不合格2批次,其中一款保温桶的铬超标。
本次抽查依据GB 4805《食品罐头内壁环氧酚醛涂料卫生标准》、GB 1167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易拉罐内壁水基改性环氧树脂涂料》、GB 11333《铝制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 96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不锈钢制品》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食品用金属容器制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感官、游离酚、游离甲醛、高锰酸钾消耗量、蒸发残渣(水)、蒸发残渣(20%乙醇)、蒸发残渣(4%乙酸)、蒸发残渣(正己烷)、重金属(以Pb计)、锌(以Zn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砷(以As计)、铬(以Cr计)、镍(以Ni计)、标识等。
保鲜膜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相关质检机构对本市生产的保鲜膜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计抽查产品13批次,经检验,均为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10457《聚乙烯自粘保鲜膜》、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保鲜膜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拉伸强度、气体透过率、(氧气)、水蒸气透过量、自粘性、感官、蒸发残渣(4%乙酸)、蒸发残渣(65%乙醇)、蒸发残渣(正己烷)、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乙醇) 等。
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相关质检机构对本市生产的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计抽查产品102批次,均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8192《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GB 18454-2001《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蒸发残渣(4%醋酸)、蒸发残渣(65%乙醇)、蒸发残渣(正己烷)、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乙醇)、脱色试验(冷餐油)、脱色试验(浸泡液)等。
纸餐盒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相关质检机构对本市生产的纸餐盒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计抽查产品6批次,均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11680《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GB/T 27589《纸餐盒》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纸餐盒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耐温试验、负重性能、抗压强度、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脱色试验、重金属(以Pb计)、铅(以Pb计)、砷(以As计)、荧光性物质(254nm及365nm)、感官、大肠菌群(MPN/100g)、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
食品用纸制品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相关质检机构对本市生产的食品用纸制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计抽查产品41批次,均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11680《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食品用纸制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感官、铅(以Pb计)、砷(以As计)、荧光性物质(254及365nm)、脱色试验、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
希科检测提示,根据以上抽检结果显示,上海市所抽检的食品接触材料质量情况良好,但是食品接触材料的卫生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就希科检测所承接的食品接触材料样品看来,重金属和蒸发残渣是目前超标相对较多的一类项目,此外,部分产品的双酚A含量也值得关注。尤其是出口到欧美的食品接触材料,更需相关企业将产品送检,以免受到相应的贸易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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