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提议对十种氰化物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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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0日,加拿大公报发布有关修订非国内物质清单的提案,在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EPA)表1中增添了十种对环境有潜在危害的物质。

加拿大,物质

添加物质如下:

CAS

物质名称

74-90-8

氰化氢(HCN)

143-33-9

Sodium cyanide

506-61-6

氰化银钾

13601-19-9

亚铁氰化钠(黄血盐钠

13746-66-2

铁氰化钾

13943-58-3

亚铁氰化钾

13967-50-5

金氰化钾

14038-43-8

亚铁氰化铁(普鲁士蓝

25869-00-5

水合六氰高铁酸铵(III)

25869-98-1

六氰合铁酸铁钾(普鲁士蓝,可溶性或特恩布尔蓝)

氰化物的生态暴露评估侧重于三个主要活动领域中的游离氰化物的潜在释放:金属开采,钢铁制造和含氰化铁的路盐的应用。这些氰化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生物具有危害性。根据“金属采矿废水排放规定”,风险管理计划提议将采矿中氰化物的允许释放量减少一半。

公众可在该草案发布后的60天内提出评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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