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质检总局决定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取消机电产品和食品接触产品的出口检验检疫,共涉及222个海关商品编码(详见附件),自2014年6月15日起执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根据国家规定实施抽查检验。
二、对海关商品编码7202210010(硅铁,含硅量大于55%,小于90%)、7202290010(硅铁,含硅量大于等于30%且不超过55%)项下的商品,新增实施出口商品检验,进出口商品收/发货人或代理人须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自2014年7月15日起执行。
针对机电及食品接触材料产品取消出口检验,希科检测提醒相关出口企业:在产品离港前要做好产品的自检,保证产品在对应国家的顺利销售,避免受到召回,撤架,甚至拒绝进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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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取消出口检验的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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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产品和食品接触产品将取消出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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