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11批次面膜类化妆品检出激素类禁用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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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11批次面膜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5年第56号),被通告的面膜产品存在非法添加禁用物质问题。

本次通报的11批次不合格面膜类化妆品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上述产品检出含有禁用物质氯倍他索丙酸酯、倍他米松双丙酸酯、曲安奈德醋酸酯和氢化可的松。

氯倍他索丙酸酯、倍他米松双丙酸酯、曲安奈德醋酸酯和氢化可的松均属于糖皮质激素类物质。长期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的化妆品可能导致面部皮肤黑斑、萎缩变薄等问题,还可能出现激素依赖性皮炎,《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其为化妆品禁用物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各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实后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已上市销售产品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对违法违规企业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链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第56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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