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近日开展了一次常规的市场抽查活动,共对199种纺织品进行了检测,发现其中有四条牛仔裤和一个枕套含有潜在有害偶氮染料,且含量超过常用可接受的限值。相关产品的自愿召回由供应商承担。
目前,欧盟和一些亚洲国家的产品安全法规禁止在纺织品中使用某些偶氮染料。一些美国的零售商也对其产品实施了某些偶氮染料的限制准则。目前在澳大利亚,尚无已经实施的法律或法规禁止进口含有偶氮染料的产品。因此,澳大利亚卫生部国家工业化学品通告评估署(National Industrial Chemicals Notification and Assessment Scheme)已采取行动禁止销售含有有害偶氮染料的服装,并建议ACCC限制进口这类产品。
澳大利亚目前没有立法限制纺织品中任何有害化学品的含量,但是ACCC有权利根据《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建议或强制要求供应商召回不安全消费品。众所周知,并不是所有纺织品中的偶氮染料都会引起问题,但是某些着色剂被归类为致癌物质,他们并不能使用于长期与皮肤接触的产品中。
根据ACCC,消费品供应商应该有责任确保其产品符合法律,适用于安全使用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该确保其与皮肤直接和长期接触的产品含有的有害芳香胺含量不超过30毫克/千克。
除了有害偶氮着色剂的安全问题,ACCC还积极监测含有甲醛的消费品的安全性。任何可能造成伤害,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禁令的产品都需要被召回。ACCC还为多类产品提供了甲醛的临时、非监管参考限值:
婴儿服装:30毫克/千克
专门销售给皮肤敏感人群的服装:30毫克/千克
与皮肤接触的服装:100毫克/千克
其他服装或织物:300毫克/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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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对含有有害偶氮染料的纺织品实施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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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 发布EN 71-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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