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国家药监局进行化妆品抽检,37批次化妆品不合格;江西省进行化妆品抽检,化妆品均合格。
1.国家药监局关于3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31号)
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海南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汉方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韩秀宫雪莲草本修护膜等37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其中,广州汉方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申请,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被抽检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确为上述生产企业备案或生产。上述企业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属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2.化妆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信息公告(2024年第一批)
为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入开展,根据省药监局化妆品安全“你点我检”工作计划,今年以来,全省药品监管部门以各种形式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的化妆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现将2024年第一批化妆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信息予以公布。根据收集的群众意愿,2024年第一批化妆品安全“你点我检”共抽检染发类、防晒类、洗发护发类、宣称祛痘类4大类15批次化妆品样品,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
具体产品信息可参见国家及地方局发布的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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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吉珀可莱集团进行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未按规定执行产品放行管理制度、未建立对受托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监督制度等问题。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国家药监局要求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进行整改,发现涉嫌违法情形的,依法立案调查。
8月19日,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等法规,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上饶市盛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告如下。
8月22日,安徽省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起货值金额超亿元的网络制售假冒化妆品案。根据该局官网公布的信息,宣城市市场监管部门与市公安部门快速移送、密切协作、缜密侦查,共捣毁浙江、河南、湖南的生产经营窝点5处,查获涉案物品30余吨、涉案品种52种,关闭涉案网店387家,涉案货值金额达2.5亿元。宁国市人民法院对该案13名犯罪分子分别作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判决。
8月27日至29日,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平在青海省西宁市、海西州走访特色化妆品原料研发基地、生产企业和产业园区,深入基层监管所和社区,调研青海省特色化妆品原料研发和产业发展情况,了解化妆品监管和“两员”建设情况。雷平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坚决守牢安全底线。进一步健全化妆品创新发展机制,加快标准体系建设,优化审评审批工作制度,支持企业结合特色资源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发化妆品原料,开展标准研究,因地制宜发展化妆品新质生产力,助推产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